在电力工程企业运营中,技术负责人作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核心持证人员,其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企业资质存续。一旦该人员突然离职,企业往往陷入恐慌:是否立即丧失资质?能否继续承接项目?是否会被能源监管机构处罚?
事实上,国家能源局并未规定“人员离职即吊销资质”,而是设置了合理的缓冲期与变更程序。但若处理不当,仍可能被责令整改、暂停许可,甚至影响信用评价。本文基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全国多地派出机构实操口径,系统梳理人员变更的合规路径与应急策略。
一、法规明确:允许30–60天缓冲期
根据国家能源局2022年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被许可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许可机关报告。”
实践中,多数派出机构(如华东、南方能源监管局)对技术负责人离职给予30–60天过渡期,前提是企业主动报备并承诺限期补足。
关键动作:
离职当日,企业应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提交《主要人员变更告知书》,说明原因及拟任人选计划。
二、过渡期内能否承接新项目?
答案是:可以,但有严格限制。
- 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可继续施工、试验、验收;
- 新签合同:不得以企业名义签订需技术负责人签字的技术协议或投标文件;
- 电力交易平台操作:可申报交易,但涉及技术参数确认的环节需暂缓。
⚠️ 风险点:若在无有效技术负责人期间参与110kV及以上项目投标并中标,可能被认定为“不具备履约能力”,取消中标资格。
三、如何快速找到合格继任者?
新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原等级资质要求(如三级需中级以上电力职称)。常见合规路径包括:
路径1:内部提拔 + 职称匹配
- 从现有工程师中选拔,确保其职称专业为“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明确电力类;
- 若职称专业模糊(如“机电一体化”),需同步提供学历证书+5年以上电力项目履历。
路径2:聘用退休高级工程师
- 可聘用已退休的电力系统高级工程师,需提供:
- 退休证;
- 原单位出具的“无竞业限制、可兼职”证明;
- 本人签署的履职承诺书。
禁止行为:使用挂靠人员、社保代缴、虚假劳动合同——能源局会核查社保、个税、工资流水一致性。
四、人员变更全流程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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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当日:
- 提交《人员变更告知书》至属地能源监管办;
- 冻结其在电力交易平台、试验报告系统中的账号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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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
- 确定新任人选,完成劳动合同签订;
- 办理社保转入(至少连续缴纳1个月后方可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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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内:
- 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提交变更申请;
- 上传新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记录、任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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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核查:
- 部分省份(如广东、江苏)会组织电话核实或现场抽查;
- 确保新负责人能清晰陈述企业技术管理流程。
五、未及时变更的后果
若超60日未完成变更,能源监管机构将:
- 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 暂停受理新项目许可申请;
- 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增加“双随机”检查频次;
- 情节严重者,依法注销许可证。
真实案例:
2024年,某三级承装企业因技术负责人离职后70日未更换,被华北能源监管局暂停资质3个月,期间所有投标无效。
六、预防性管理建议
- 建立AB角制度:指定一名副技术负责人,熟悉全部流程;
- 人才储备库:与电力院校、设计院建立人才合作通道;
- 年度评估:每年对核心人员稳定性进行风险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