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找到一位高级爆破工程师,但他不愿转社保,只签劳务合同,能用吗?”
“集团内部调动人员,社保由总部交,子公司申报行不行?”
这类问题看似是“操作技巧”,实则是触及爆破资质合规底线的核心红线。根据《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公安部令第132号)第十条明确规定:“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当与爆破作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由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兼职”“挂靠”“集团代缴”均不被认可。
一、公安核查的三大铁律(附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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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必须直接且唯一
- 依据:132号令第十条 +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第五条;
- 要求:劳动合同须由申报主体单位签订,合同期限覆盖申报期及后续年审;
- 不接受:劳务派遣协议、顾问合同、退休返聘无社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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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主体必须完全一致
- 公安通过“全国民爆信息系统”对接人社部数据,自动比对:
- 缴费单位名称;
- 缴费起止时间;
- 缴费基数是否合理(如月薪3000元却持高级证,将被质疑真实性)。
- 补缴超过1个月、异地代缴、母公司代缴,一律视为无效。
- 公安通过“全国民爆信息系统”对接人社部数据,自动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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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不得跨单位重复备案
- 系统设有“一人一单位”绑定机制;
- 若某技术人员同时出现在A公司申报材料和B公司项目记录中,双方单位均会被暂停资质申请6个月。
���� 真实案例(2024年浙江):
某企业申报二级资质,技术负责人社保由集团人力资源公司缴纳,虽提供“集团内部调配函”,仍被认定为“未建立直接劳动关系”,整项驳回,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二、高频违规操作与后果分级
三、合规路径建议(分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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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6–12个月启动人才引进
- 优先选择愿意全职入职的中级以上人员;
- 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从事爆破技术工作”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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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四统一”闭环
- 劳动合同 + 社保 + 个税 + 项目签字,全部归属同一单位;
- 建议每月留存工资发放凭证+项目参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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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维护人员状态
- 每季度核查人员证书有效期;
- 每半年组织继续教育,保留学时证明。
四、地方执行差异(2025年最新口径)
⚠️ 趋势:2025年起,全国推行“爆破人员电子执业档案”,实时更新履职状态,挂靠空间彻底归零。
五、自查清单(申报前必核)
- 所有技术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 劳动合同是否由本单位直接签订,且岗位明确为“爆破工程”?
- 社保是否连续缴纳≥6个月,缴费单位名称与申报主体完全一致?
- 是否有人在其他单位有爆破项目备案记录?
爆破资质不是“凑够人数就能过”的形式审查,而是对单位是否具备真实技术责任承担能力的深度验证。公安要的不是一个名单,而是一支能在每次起爆前说“我确认安全”的团队。人员合规,是所有后续工作的地基——地基不牢,地动山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