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集团有两家监理公司,注册师能不能两边都用?”
“技术负责人在母公司上班,子公司用他申报资质,算违规吗?”
这类操作在集团化企业中看似高效,实则高危。
根据现行监管规则,每家持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独立、专属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团队。母子公司之间“共享”人员,一旦被查实,不仅涉事企业资质被暂停,关联企业也可能被追溯连带责任,甚至同步注销资质。
下面拆解“人员共用”的认定逻辑、连坐机制与合规隔离路径。
一、为什么母子公司不能共用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资质是以企业法人为主体授予的行政许可,其核心要件(人员、业绩、办公场所)必须完全归属于该主体。
住建部门认定:
“同一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作为两家及以上监理企业的有效人员用于资质申报或维持。”
即使两家公司同属一个集团,法律上仍是独立法人,人员、资产、责任必须分离。
⚠️ 监管逻辑:若允许共用,则资质标准形同虚设,企业可通过“一人多证”无限扩张资质数量,破坏市场公平。
二、“共用”的四种典型形态及后果
关键事实:系统通过社保、个税、注册单位三字段比对,自动识别“跨主体使用”。只要注册师社保不在子公司缴纳,子公司将其列为技术负责人即违规。
三、什么是“连坐注销”?如何触发?
“连坐”并非法律术语,而是行业对关联企业同步追责现象的概括。触发条件包括: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多家监理企业;
- 存在明显的人员、地址、项目交叉使用行为;
- 其中一家被查实虚假申报或挂证。
处理方式:
住建部门将对关联企业启动穿透式核查,若发现同类问题,可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条,一并撤销相关企业资质。
✅ 真实案例:
某集团在省内设立3家监理子公司,共用5名注册师轮换申报。其中一家因社保不符被查,住建厅随即对另两家开展飞行检查,最终3家资质全部撤销,并列入黑名单。
四、合规边界:什么情况下可以调动?
✅ 允许的情形:
- 注册监理工程师正式从A公司离职,完成社保、合同、注册关系全部转移至B公司;
- 调动后,不再出现在原企业任何资质或项目文件中;
- 调动过程留有完整记录(离职证明、新合同、注册变更回执)。
❌ 禁止的情形:
- 同一人同时在两家公司缴纳社保(极罕见,通常违规);
- 使用“集团委派函”替代劳动合同;
- 在A公司保留注册,在B公司担任技术负责人。
⚠️ 特别提醒:
即使注册师本人同意“两边挂”,也不能规避法律责任。签字即担责,系统只认“唯一归属”。
五、地方执行差异(典型做法)
六、自查与隔离清单
- 每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仅在一个监理企业缴纳社保?
- 是否有人同时出现在两家公司的资质申报材料中?
- 技术负责人是否仅与单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 集团内部是否有明确的“人员归属管理制度”?
- 办公场所、项目档案、签字权限是否完全分离?
✅ 建议动作:
建立“一企一档”人员台账,每月通过“四库一平台”核对注册状态,确保无交叉。
七、应急话术模板(被质疑时说明节选)
“我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张某已于×年×月正式从关联公司离职,社保、劳动合同、注册关系均已转入我司(见附件)。目前其全职在我司任职,未在其他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恳请贵厅核实。”
资质不是集团的装饰品,而是每个法人的责任契约
你可以有十个子公司,
但不能让一个人扛起十份无法兑现的承诺。
真正的集团优势,
不是资源共享,
而是制度隔离下的专业深耕。
因为在这个行业,你的每一个注册师,只能为一个名字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