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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共用注册监理工程师?当心工程监理资质被连坐注销!

“我们集团有两家监理公司,注册师能不能两边都用?”
“技术负责人在母公司上班,子公司用他申报资质,算违规吗?”

这类操作在集团化企业中看似高效,实则高危。
根据现行监管规则,每家持有工程监理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独立、专属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团队。母子公司之间“共享”人员,一旦被查实,不仅涉事企业资质被暂停,关联企业也可能被追溯连带责任,甚至同步注销资质

下面拆解“人员共用”的认定逻辑、连坐机制与合规隔离路径。


一、为什么母子公司不能共用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资质是以企业法人为主体授予的行政许可,其核心要件(人员、业绩、办公场所)必须完全归属于该主体。
住建部门认定:

“同一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作为两家及以上监理企业的有效人员用于资质申报或维持。”

即使两家公司同属一个集团,法律上仍是独立法人,人员、资产、责任必须分离。

⚠️ 监管逻辑:若允许共用,则资质标准形同虚设,企业可通过“一人多证”无限扩张资质数量,破坏市场公平。


二、“共用”的四种典型形态及后果

形态 表面说法 实际认定 后果
1. 一人双注 “他在A公司注册,B公司只是借用名字” B公司使用未注册人员 → 资质无效 A、B均被列异常
2. 社保分离 “社保在母公司交,子公司用他当总监” 劳动关系与资质主体不一致 → “四统一”断裂 子公司资质暂停
3. 轮岗签字 “他每月去子公司签几天字” 无法证明全职履职 → 视为挂证 两家企业均受查
4. 集团统管 “集团人力资源统一调配” 无视法人边界 → 违反资质基本条件 可能启动连坐核查

关键事实:系统通过社保、个税、注册单位三字段比对,自动识别“跨主体使用”。只要注册师社保不在子公司缴纳,子公司将其列为技术负责人即违规。


三、什么是“连坐注销”?如何触发?

“连坐”并非法律术语,而是行业对关联企业同步追责现象的概括。触发条件包括:

  1.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多家监理企业
  2. 存在明显的人员、地址、项目交叉使用行为
  3. 其中一家被查实虚假申报或挂证

处理方式:
住建部门将对关联企业启动穿透式核查,若发现同类问题,可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条,一并撤销相关企业资质

✅ 真实案例:
某集团在省内设立3家监理子公司,共用5名注册师轮换申报。其中一家因社保不符被查,住建厅随即对另两家开展飞行检查,最终3家资质全部撤销,并列入黑名单。


四、合规边界:什么情况下可以调动?

✅ 允许的情形:

  • 注册监理工程师正式从A公司离职,完成社保、合同、注册关系全部转移至B公司;
  • 调动后,不再出现在原企业任何资质或项目文件中
  • 调动过程留有完整记录(离职证明、新合同、注册变更回执)。

❌ 禁止的情形:

  • 同一人同时在两家公司缴纳社保(极罕见,通常违规);
  • 使用“集团委派函”替代劳动合同;
  • 在A公司保留注册,在B公司担任技术负责人。

⚠️ 特别提醒:
即使注册师本人同意“两边挂”,也不能规避法律责任。签字即担责,系统只认“唯一归属”。


五、地方执行差异(典型做法)

地区 执行态度
某东部省份 对同一法人名下多家监理企业重点监控,人员重复率超10%即预警
某南部省份 要求集团企业提供《人员专属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增项申请
某西部省份 接受人员调动,但需提前30日报备,并冻结原企业对应资质指标
全国趋势 推行“注册师执业轨迹追踪”,跨企业频繁变动将触发人工复核

六、自查与隔离清单

  •  每名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仅在一个监理企业缴纳社保?
  •  是否有人同时出现在两家公司的资质申报材料中?
  •  技术负责人是否仅与单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  集团内部是否有明确的“人员归属管理制度”?
  •  办公场所、项目档案、签字权限是否完全分离?

✅ 建议动作:
建立“一企一档”人员台账,每月通过“四库一平台”核对注册状态,确保无交叉。


七、应急话术模板(被质疑时说明节选)

“我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张某已于×年×月正式从关联公司离职,社保、劳动合同、注册关系均已转入我司(见附件)。目前其全职在我司任职,未在其他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恳请贵厅核实。”


资质不是集团的装饰品,而是每个法人的责任契约

你可以有十个子公司,
但不能让一个人扛起十份无法兑现的承诺。
真正的集团优势,
不是资源共享,
而是制度隔离下的专业深耕。

因为在这个行业,你的每一个注册师,只能为一个名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