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布信息

湖北查资质,为什么总盯着你的社保和合同对不上?

“我们注册师明明在岗,合同也签了,为啥湖北住建厅非说‘人证分离’?”
不少企业发现,在湖北申报资质时,哪怕只有一名人员的社保单位和劳动合同主体不一致,整份材料都可能被打回来。这不是吹毛求疵,而是湖北执行“四统一”原则最严的省份之一——人、证、社保、合同,必须全部指向同一个单位,缺一不可

下面直接拆解湖北审查的三大盯防重点,以及怎么避开这些“隐形雷”。


一、社保不在本单位?哪怕差一天也算“挂靠”

湖北采用“人社+住建”双系统比对,要求:

  • 所有申报人员(含技术负责人、注册师、高级工程师)近6个月社保必须由申报企业缴纳
  • 代缴、关联公司缴纳、个人挂靠缴纳,一律无效
  • 即使员工本月刚入职,若当月社保未到账(以社保系统记录为准),视为无社保。

典型退件案例:某企业技术负责人从母公司调入子公司,劳动合同已签,但社保仍在母公司缴纳。湖北审查直接认定“人证分离”,业绩作废。

✅ 应对策略:
人员调动务必做到“三同步”——合同签、社保转、注册变,三者完成后再用于资质申报。


二、劳动合同写得模糊?等于没签

湖北不仅看有没有合同,更看合同内容是否真实体现劳动关系。以下情况会被质疑:

  • 合同期限为“项目结束为止”(非固定期限或明确起止时间);
  • 工资条款写“按项目提成结算”,无基本工资约定;
  • 岗位描述为“技术顾问”“外部专家”,而非具体职位(如“建筑专业负责人”)。

审查逻辑:这类合同更像是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关系证明。

✅ 正确做法:
使用标准劳动合同模板,明确写清——
① 劳动合同期限(建议2–3年);
② 岗位名称(与资质标准对应);
③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总额合理);
④ 工作地点(与办公地址一致)。


三、注册证书单位≠申报单位?直接一票否决

湖北对注册执业人员实行“注册地强绑定”:

  • 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注册单位必须与申报企业完全一致
  • 若注册还在原单位,即使社保已转、合同已签,仍视为无效;
  • “承诺正在办理变更”不被接受,必须变更完成后再申报

系统自动对接“全国注册管理系统”,数据实时比对,无法人工干预。

✅ 提醒:
注册变更通常需15–30个工作日,务必提前启动,别卡在最后一步。


四、动态核查会“突然上门+电话抽查”

湖北的核查不止看材料,还会:

  • 不通知直接到办公地,要求现场提供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
  • 随机拨打注册师手机,问:“你现在是不是XX设计院的员工?主要做什么项目?”;
  • 调取企业个税申报记录,比对工资发放是否真实。

曾有企业因注册师回答“我主要是帮朋友公司挂个证”,当场被立案调查。


五、哪些“看似合理”的操作在湖北行不通?

企业常见做法 湖北态度
集团统一招人,分派到子公司,社保由集团交 ❌ 无效,必须子公司直接参保
用劳务派遣人员充数高级工程师 ❌ 劳务派遣不算正式员工
注册师兼职做技术负责人,每周来两天 ❌ 必须全职,社保+合同+实际在岗
合同盖章是分公司,社保在总公司 ❌ 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申报主体

六、湖北也有“绿色通道”,但门槛明确

虽然审查严,但对以下企业有支持政策:

  • 武汉光谷、襄阳自贸区注册企业:可容缺受理非核心材料;
  • 参与省级重点项目的设计单位:业绩认定可加急;
  • 首次申请专项乙级的小型民企:允许技术负责人同时兼任注册师(需满足双重要求)。

但前提是:人员四统一必须100%达标,其他方面才可能放宽。


七、自查清单:申报前务必核对这5项

  1. 所有人员近6个月社保是否均由本单位缴纳?(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查)
  2. 劳动合同是否为标准版本,岗位、期限、工资清晰?
  3. 注册师在全国注册系统中的聘用单位是否已更新为本企业?
  4. 办公场所是否有员工日常考勤、工作痕迹?
  5. 是否存在任何“人随项目走、社保另挂靠”的安排?

只要有一项存疑,就别急着提交。


把合规当成日常,而不是突击任务

湖北的做法看似苛刻,实则是堵住“挂证”“挂靠”的漏洞。
在这里,一个真实的员工,胜过十个纸面凑数的“高手”

与其花心思钻空子,不如把人力资源管理做扎实——
合同规范、社保及时、注册同步、人在岗上。
做到这几点,你在湖北办资质,反而比在别处更稳、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