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和甲级院组成联合体做了个大型医院项目,能用这个业绩申乙级资质吗?”“联合体协议写了我们负责建筑专业,算不算主导设计?”
这类问题在中小型设计企业拓展业务时极为常见。答案是:联合体业绩可以用于资质申报,但必须满足“角色明确、责任可溯、签字有效”三大条件,且仅限申报方实际承担的部分。下面详解认定边界与材料清单。
一、基本原则:业绩归属以“合同分工 + 签字责任”为准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申报业绩认定指引》:
- 联合体业绩不能整体照搬,仅申报单位实际承担且签字负责的专业部分可计入;
- 必须证明该部分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项目规模(如单体面积、跨度等);
- 若联合体中由其他单位主导,申报方仅做辅助,则业绩无效。
关键逻辑:资质审查看的是“你做了什么”,而不是“项目有多大”。
二、哪些联合体业绩可被认可?
✅ 有效情形:
- 申报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在协议中明确负责某一完整专业或子项(如“负责全部建筑设计”);
- 该专业成果由本单位注册师或技术负责人签字;
- 项目规模指标(如单体建筑面积)在本单位负责范围内达标。
示例:某乙级市政院与甲级院联合投标一座跨径80米的桥梁,协议明确其负责“引道及附属工程”。因引道属小型项目,不能用于申请“桥梁工程专业乙级”(需主桥业绩)。
❌ 无效情形:
- 仅参与方案概念、效果图制作;
- 负责专业为非主体部分(如景观、照明,但申报的是建筑行业资质);
- 图纸由牵头单位统一出图,无本单位签字盖章。
三、必须提供的5项核心材料
除常规业绩材料外,联合体项目需额外提交:
| 材料名称 | 要求说明 |
|---|---|
| 1. 联合体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 需明确各方工作范围、责任划分、签字权限,加盖所有成员公章 |
| 2. 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 显示项目为联合体中标,列明成员单位 |
| 3. 设计合同关键页 | 合同甲方为建设单位,乙方包含申报单位全称 |
| 4. 本单位签字图纸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师在负责专业的图纸封面、计算书签字 |
| 5. 出图章使用记录 | 证明图纸由本单位正式出图(非牵头单位代盖) |
⚠️ 高频退件原因:仅有联合体协议,但无本单位签字图纸——视为未实际承担设计责任。
四、技术负责人业绩能否用联合体项目?
可以,但条件更严:
- 其必须在联合体项目中担任本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角色;
- 在负责专业的图纸或计算书上亲笔签字;
- 该项目在其个人业绩表中需注明“联合体项目—XX单位负责XX专业”。
注意:若其仅作为普通专业负责人,不能用于申报“企业技术负责人”资格。
五、地方执行差异提示
| 地区 | 对联合体业绩态度 |
|---|---|
| 江苏省 | 要求提供业主出具的《联合体各方履职确认函》 |
| 广东省 | 接受BIM协同平台中的分工日志作为辅助证据 |
| 北京市 | 仅认可政府投资项目联合体业绩,市场化项目需额外说明 |
| 四川省 | 对民族地区企业,允许联合体业绩按比例折算(需县级住建局盖章) |
六、常见误区与风险
| 误区 | 风险 |
|---|---|
| “项目整体是大型,我的部分也算大型” | 错!只认实际承担部分的规模 |
| “牵头单位同意我们用业绩就行” | 不足!必须有合同+签字双重证明 |
| “电子版联合体协议没盖章” | 无效!必须为正式签署版本 |
| “我们负责施工配合,也算设计业绩” | 不算!施工服务不计入设计业绩 |
七、实操建议:如何让联合体业绩“可申报”
-
投标阶段就规划资质用途
在联合体协议中写明:“乙方(申报单位)独立负责XX专业全部设计工作,拥有相应图纸签字权”。 -
出图阶段严格分离
本单位负责部分单独成册,加盖自有出图章,避免混入牵头单位图纸。 -
归档时同步生成“资质包”
包含:联合体协议 + 分工页 + 签字图纸 + 审图文件 + 业主联系人。 -
避免“挂名式”联合体
若仅出借名义、不参与技术,不仅业绩无效,还可能被认定为出借资质。
八、终极提醒:联合体是合作,不是捷径
联合体本意是优势互补,而非资质套利。真正有价值的联合体业绩,是你深度参与、独立负责、签字担责的那一部分。
资质审查员能清晰分辨:你是项目的“参与者”,还是“责任人”。前者带来经验,后者才能支撑资质。
与其寄望于“蹭”一个大项目,不如在一个小项目中,留下自己清晰、完整、可验证的专业印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