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监理资质申报中,“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容易补,“制度文件”可以编,唯独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既无法临时凑数,也经不起系统核验。
近年来,多地住建部门通报:因个人业绩造假被拒的企业,不仅资质申请作废,还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相关责任人3年内禁止参与任何资质申报活动。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已有明文规定和实际案例。
一、谁需要提供个人业绩?
不是所有人员都要业绩,关键看角色:
- 普通注册监理工程师:仅用于满足人数要求(如房建甲级需15人),无需提供个人业绩;
- 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本人主持或担任项目总监的工程业绩,且项目规模须符合所申请资质等级。
例如: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技术负责人至少需提供1–2个28层以上或单体面积≥5万㎡的项目作为个人业绩。
二、什么是“真实可认”的业绩?
住建部门认定真实业绩,有四个硬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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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未入库项目,即使有合同和验收报告,也可能被视为“无法验证”。 -
材料链条完整,包括:
-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委托证明);
- 监理合同(含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
- 建设单位出具的总监任命文件;
- 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阶段验收记录);
- 监理工作总结(体现技术负责人履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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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达标
如房建甲级要求:高度≥100米、层数≥28层、面积≥5万㎡、合同额≥1亿元——四项满足其一即可,但必须与平台数据一致。 -
技术负责人确为项目总监
合同、任命书、验收文件中的姓名、职务必须完全一致。
三、常见造假形式,系统都能识破
一些企业试图“美化”业绩,结果适得其反。以下是高频造假方式及识别手段:
1. “挂名总监”
人在公司坐班,名字却出现在外地项目上。
→ 识别方式:比对社保缴纳地、考勤记录、项目所在地交通/住宿数据(部分省份已接入大数据交叉验证)。
2. 涂改合同或面积
将1.8万㎡写成3万㎡,或将8000万合同PS成1.2亿。
→ 识别方式:住建部门调取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原始档案,与申报材料比对,差异即视为造假。
3. 盗用他人项目
使用合作单位或离职员工的项目资料,替换签名。
→ 识别方式:笔迹鉴定、印章编码核验、联系建设单位电话回访。
一旦查实,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公示期1年;技术负责人个人信用受损,影响执业资格。
四、合规操作建议:用自己干过的项目说话
与其冒险造假,不如扎实准备真实业绩:
- 优先选用本企业已完工或在监项目,确保所有文件由你公司出具、盖章;
- 若项目未录入四库一平台,立即联系建设单位,通过“工程项目信息补录”通道提交材料;
- 所有业绩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并附简要说明(如:“该项目为EPC总承包,监理范围含全过程咨询”);
- 技术负责人需熟悉项目细节,能清晰回答:开工时间、结构形式、难点问题、验收结论等——部分地区会进行电话或现场问询。
五、我们可以帮你做什么?
- 核查拟用业绩是否在四库一平台可查,评估风险等级;
- 指导补录缺失项目信息,提高业绩认可度;
- 整理技术负责人业绩包,确保合同、任命、验收、总结逻辑闭环;
- 模拟主管部门问询,提前准备应答口径。
不做“包装”,只做“还原”。把真实做过的事,按规范讲清楚,就是最好的申报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