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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工程甲级设计单位申请装饰及幕墙专项甲级资质的实施要点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7:53:45 来源:admin

对于已持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若计划增项上述两个专项甲级资质,需在原有体系基础上,补充满足专项领域的人员、业绩与技术能力要求。本文依据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及上海市住建部门执行实践,梳理增项申报的核心条件与实施策略。


一、增项资质的业务价值与适用范围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可承担各类建筑的室内装饰、陈设、照明、智能化集成等全专业设计,无规模限制;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可承担高度不限、结构形式不限(单元式、构件式、点支式、双层幕墙等)的幕墙工程设计;
  • 两项资质均可独立投标,也可与主体建筑设计一体化承接,提升设计院EPC或全过程咨询竞争力。

在上海,如前滩太古里、北外滩超高层、张江科学城实验室等项目,均要求装饰与幕墙设计单位具备专项甲级资质。


二、人员配置要求(以单个专项为例)

  1. 主导专业技术人员

    • 装饰专项:环境艺术、室内设计、建筑学等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以上不少于8人;
    • 幕墙专项:结构、机械、材料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以上不少于8人;
    • 所有人员须有相应专项项目业绩支撑。
  2. 注册类人员

    • 装饰专项:不强制注册建筑师,但建议配备;
    • 幕墙专项: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核心要求,不可替代);
    • 注册人员须注册在本单位,且由企业在上海市缴纳社保
  3. 技术负责人

    • 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10年以上设计经历;
    • 主持完成过不少于2项大型专项工程(如五星级酒店室内、200米以上幕墙)。

上海实行“项目—人员—社保”强关联核查,技术负责人履历需与平台登记项目一致。


三、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近5年内,需完成不少于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并已实施:

  • 装饰专项

    • 单项合同额 ≥ 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室内设计;
    • 或面积 ≥ 1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酒店类精装修设计。
  • 幕墙专项

    • 幕墙高度 ≥ 100米;
    • 或单项合同额 ≥ 800万元;
    • 或采用复杂结构形式(如曲面、索网、双层呼吸式)。

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登记为“设计完成”或“已实施”,企业名称列为设计单位。仅提供效果图或方案文本不予认可。


四、技术能力与协同机制

  • BIM应用能力:上海鼓励(部分项目强制)装饰与幕墙专业采用BIM正向设计,需具备Revit、Rhino+Grasshopper、Dynamo等工具应用能力;
  • 结构复核机制:幕墙设计需与主体结构协同,提供荷载反提、埋件验算等文件;
  • 材料与构造深度:节点大样、防火封堵、热工性能计算等须符合《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等地方标准。

上海市评审中可能要求演示某项目的BIM模型碰撞检查记录或幕墙热工模拟报告。


五、申报流程与注意事项

  1. 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入住建委资质管理系统;
  2. 选择“工程设计资质增项(建筑装饰/幕墙专项甲级)”;
  3. 上传人员证书、社保证明、代表项目合同、设计说明、图纸(含签字页)、平台项目信息页;
  4. 由上海市住建委组织专家评审,可能安排技术负责人答辩;
  5. 审核通过后公示7日,核发电子资质证书。

常见问题

  • 幕墙专项缺注册结构工程师;
  • 装饰业绩仅为住宅样板间,未达“公共建筑”要求;
  • 设计图纸无注册师签章或校审流程缺失;
  • 社保非上海本地缴纳。

六、实施建议

  • 优先整合内部资源:已有甲级建筑资质单位可调动结构、机电团队支持幕墙与装饰设计;
  • 建立专项设计标准图库与节点库,提升出图效率与质量;
  • 所有完工项目及时录入监管平台,确保业绩可查;
  • 加强与幕墙顾问、装饰施工单位的技术协同,积累可验证的实施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