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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浪潮下,设计院如何用好资质拓展业务边界?

“我们只有设计资质,能做EPC吗?”“业主说‘必须有施工资质’,是不是没机会了?”
在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成为政府和大型项目主流模式的今天,许多纯设计院感到焦虑。但真相是:设计资质不仅是参与EPC的入场券,更是主导EPC的核心优势——关键在于角色定位与合作模式。下面详解设计院的破局路径。


一、政策明确:设计单位可作为EPC牵头方

根据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及后续文件:

  •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可依法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
  • 鼓励以设计为主导的EPC模式,发挥技术统筹优势;
  • 设计单位作为牵头方时,无需具备施工资质,可通过分包方式委托施工单位。

核心逻辑:EPC总承包资质 ≠ 施工资质。国家推行的是“资质分离、责任统一”的联合体或分包模式。


二、设计院参与EPC的三种合规路径

模式 操作方式 优势 风险控制要点
1. 设计院作为EPC牵头方 与业主签订EPC总包合同,将施工分包给有资质单位 利润高、话语权强、体现技术主导 需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施工分包商负总责
2. 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投标,设计院负责设计+部分采购,施工方负责建造 资源互补、降低风险 必须在协议中明确设计院的技术决策权
3. 提供“设计+全过程咨询”服务 不直接签EPC合同,但提供PM/PMC服务,深度介入采购与施工 规避总包责任,轻资产运营 需业主高度信任,合同边界需清晰

成功案例:某甲级建筑设计院以牵头方身份中标3亿元医院EPC项目,施工分包给特级资质企业,自身利润率超18%。


三、设计资质在EPC中的核心价值

  1. 前期控制造价
    设计阶段决定70%以上工程成本,设计院可通过限额设计、BIM优化显著降低总投。

  2. 技术整合能力
    统筹建筑、结构、机电、幕墙、智能化等专业,避免施工阶段大量变更。

  3. 规避“设计施工两张皮”
    传统模式中,施工方常因利润压缩偷工减料;EPC下设计院可全程监督材料与工艺。

  4. 提升业主信任度
    政府和国企更倾向选择技术背景强的设计单位牵头,认为其更重品质而非短期利润。


四、资质使用的关键合规边界

尽管政策支持,但以下红线不可触碰:

  • 不得出借资质给施工单位挂靠
    若施工方实际主导,设计院仅盖章,属违法转包。

  • 不得无资质承接施工管理
    设计院可管理施工进度与质量,但不能直接组织劳务队伍或采购主材(除非有相应专项资质)。

  • 必须确保设计责任独立履行
    所有图纸、计算书仍由本单位注册师签字,不可因EPC而弱化设计责任。


五、能力补足:设计院需强化的三大新能力

能力短板 补足策略
项目管理能力 引入PMP人才,建立EPC项目管理流程(计划、采购、风险、接口管理)
成本控制能力 培养造价工程师团队,掌握设备选型、材料比价、施工工艺成本数据库
合同谈判能力 学习FIDIC条款,明确设计优化节省费用的分成机制(如“节约归己”条款)

建议:初期可与成熟EPC管理咨询公司合作,逐步内化能力。


六、业绩认定:EPC项目能否用于资质升级?

可以,但需满足条件

  • 设计院必须是EPC合同中的设计责任主体
  • 项目规模按设计部分对应的建筑面积或投资额认定;
  • 技术负责人需在设计成果上签字,并参与EPC全过程。

示例:某EPC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设计费800万元,对应建筑面积4万㎡——该4万㎡可作为大型业绩用于甲级申报。


七、地方实践差异

地区 EPC政策倾向
上海市 要求EPC牵头方必须具备设计或施工双资质(试点阶段)
广东省 明确支持设计院牵头,施工分包无需招标(合同额<400万)
四川省 对采用BIM正向设计的EPC项目,给予设计费上浮10%激励
雄安新区 强制要求新建学校、医院采用“设计主导型EPC”

八、终极建议:从“画图者”到“总控者”

EPC不是让设计院变成施工单位,而是回归工程本质——以技术统领全局
你的核心竞争力,从来不是CAD或Revit,而是对空间、结构、系统、成本、时间的综合驾驭力

用好设计资质这张牌,在EPC时代,你不是配角,而是导演。
关键在于:敢于牵头,善于协同,精于控制

当业主说“我们需要一个能对最终结果负责的设计方”,你的机会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