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布信息

已有建筑工程二级资质,怎么增项市政?人员能共用吗?业绩要重新做吗?

很多建筑公司起步做房建,拿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后,发现市政项目机会更多,想增项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但不清楚:原来的人能不能用?要不要再找业绩?流程和新办一样吗?

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成本和周期。下面按2025年政策,一条条说清。


一、增项的基本规则

  • 主项资质不变:你原来的建筑工程仍是主项;
  • 增项等级不得高于主项:主项是二级,市政增项最多也是二级;
  • 可同时申请不超过5项增项,但建议一次只增1–2项,提高通过率。

住建部明确:增项审核标准与新办一致,不是“简化版”,该有的人员、业绩、设备一样不能少。


二、人员能不能共用?

部分能,部分不能,关键看专业匹配。

人员类型 能否共用 说明
技术负责人 ❌ 不能 市政增项需配备市政专业技术负责人,原房建技术负责人无效
注册建造师 ⚠️ 有条件共用 必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证。原房建建造师即使有一级,也不能用于市政增项
技术工人 ❌ 不能 市政要求管道工、沥青工等特有工种,房建的木工、砌筑工不适用
安全三类人员(A/B/C证) ✅ 可共用 B证需对应建造师专业,若新增市政建造师,需同步考取市政B证

现实情况:多数企业需新增1名市政一级建造师 + 1名市政技术负责人 + 10名市政技工,其余管理人员(如财务、行政)可共用。


三、业绩要重新做吗?

要,且必须是市政类业绩

  • 技术负责人的2项业绩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道路、管网、桥梁等);
  • 不能用房建业绩替代;
  • 业绩合同额要求与新办一致(≥1000万元/项)。

如果公司从未做过市政项目,就必须先承接1–2个真实市政工程,积累合格业绩后再申报增项。试图用“联合体”或“挂靠”业绩,2025年系统联网后基本无法通过。


四、净资产和办公场所

  • 净资产不累加:按主项与增项中要求最高者考核。房建二级和市政二级净资产要求相同(≥4000万元),无需额外注资;
  • 办公场所可共用:不需要单独租赁新场地;
  • 制度需补充:在原有质量、安全制度基础上,增加市政专项内容(如交通导改、地下管线保护)。

五、流程和周期

  1. 准备材料:重点是市政人员社保、业绩资料、设备证明;
  2. 系统申报:在省级住建平台提交增项申请;
  3. 审核周期:通常20–30个工作日,与新办相当;
  4. 证书更新:通过后换发新资质证书,主项+增项并列显示。

注意:安许证也需同步增项。否则即使拿到市政资质,也无法以市政项目名义办理施工许可。


六、地方差异示例(本篇:湖南、云南、宁夏)

  • 湖南省:要求增项市政的企业提供近一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 云南省:接受EPC项目中的市政施工部分作为业绩,但需业主出具分工证明;
  • 宁夏回族自治区:对首次增项企业,允许技术负责人业绩合同额放宽至800万元(需提前备案)。

七、常见误区

误区 风险
“我有一级房建建造师,可以直接报市政增项” 专业不符,系统自动驳回
“用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兼顾房建和市政” 业绩类型冲突,两项都可能被查
“增项比新办简单,材料少交点没事” 审核标准完全一致,缺项即退
“先拿资质再补业绩” 业绩必须在申报前完成,无法后补

实务建议:增项前先问三个问题

  1. 是否有真实的市政项目资源? 没有项目支撑,拿了资质也接不到活;
  2. 是否愿意长期配置市政团队? 人员不能“用完就撤”,动态核查会查在岗情况;
  3. 是否同步规划安许证变更? 否则资质无法落地使用。

增项不是“多一张纸”,而是业务边界的实质性扩展。只有当市场机会、团队能力、项目储备三者匹配时,增项才有意义。否则,不仅浪费时间和资金,还可能因维护不到位导致资质被撤。

真正有效的扩张,从来不是靠“多办证”,而是靠“证尽其用”。